
2014年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創業軌道,因為工商注冊界出了新政策。自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,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作出修改后,很多咨詢我們的客戶會提到2014年北京公司注冊新政策是怎么一回事,以下中投世紀顧問給您詳細解決北京公司注冊新政策:
針對此項政策,中國國家工商總局29日對此表示,公司法的修改,進一步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,減輕了投資者負擔,便利了公司準入。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:
1、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
除法律、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,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(發起人)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,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;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。公司股東(發起人)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、出資方式、出資期限等,并記載于公司章程。
2、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
除法律、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,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(人民幣,下同)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,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“一元錢辦公司”;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(發起人)的首次出資比例,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“零首付”;不再限制股東(發起人)的貨幣出資比例。
3、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
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、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。公司登記時,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,也即是,除法律、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,注冊公司不用入資,也不需要驗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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